目的地搜索
部门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介绍 >>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为支撑,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示范引领、坚持服务引领,发挥师范特色,构建全体系、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建设体系。部门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教师队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建设全国一流大学总体目标,引导和教育广大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符合创建全国一流大学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一、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

1.协调推进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核心价值观引领,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工作;

2.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工作;

3.教师师德档案建设工作;

4.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工作;

5.教师师德荣誉体系建设及教师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工作、退休教师荣休工作;

6.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

7.教师培训工作;

8.协助做好教师党建工作;

9.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工作:

1.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

2.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师发展各类培训;

3.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心理健康交流活动;

4.开展教师发展规律研究;

5.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本校师德师风监督职责:

师德师风监督联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建设科  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办公楼A402办公室  监督受理电话:022-23766762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