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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实施办法
2019-11-07 10:21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强化研究生导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现就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

(一)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重要性

1.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维护高等学校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学校必须紧紧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努力促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学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与帮助的责任。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导师肩负着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

(二)落实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导师要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将培养研究生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放在首要位置,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的全过程。

2.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导师要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学风等方面以身作则。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特点、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

(一)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责任。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要自觉地将培养学生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培养和训练研究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关心研究生的心理健康。将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贯穿于教学、科研、实践等各个培养环节的全过程。

(二)学术道德规范责任。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要认真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协助做好学术安全教育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学生的学术失范等行为要予以严肃警示,并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学生违纪违规的处理工作。

(三)管理参与责任。导师要积极参与学院、研究院和研究所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积极协助抓好研究生的入学教育、离校教育、专业教育、法规教育、安全教育等,组织或督促研究生参加日常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研究生的“三助一辅”、请假、评奖评优、贷款、困难补助、假期留宿等各项申请中,导师应依据实际情况,明确意见。要定期与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或研究生辅导员进行交流,深入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形成评价性意见并写入研究生的学年总结鉴定表。

三、完善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

(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两级负责,以培养单位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学校把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尤其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作为遴选和考核导师的必要条件与重要指标。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并考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委员、教授代表。在聘任和考核导师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日常工作中,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副书记指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班主任和研究生秘书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建立校、院两级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学校定期召开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部署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落实和总结,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

(五)建立健全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交流与培训制度。通过开设研究生导师论坛等形式加强导师育人经验交流,研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动态和发展方向;完善导师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任导师的师德教育,在新任导师培训工作中,安排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邀请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导师交流经验,增强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健全青年导师兼任研究生班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的制度,优化专、兼职队伍,实现两支队伍的相互融合,形成合力,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和管理。

(六)建立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奖励制度,在执行《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导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考评细则。创新激励机制,学校每学年对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总结与奖励,设立“研究生导师育人”专项奖励基金,每年举办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倡导崇尚师德的良好风气,促进导师扎实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设立《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实践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以增强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为重点,树立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与品牌,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意识,完善其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工作机制,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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