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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思政课堂•弘扬教育家精神丨郝磊: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提升法学专业育人质量
2024-06-03 10: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学校搭建“网络教师思政课堂”平台,开设“弘扬教育家精神”专栏,陆续刊发我校主要负责人、专家学者、教师代表等撰写的阐释、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引导广大教师牢记嘱托,善作善成,坚定“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切实将教育家精神内化为教书育人能力和躬耕教坛的亲身实践。今天刊发的是法学院院长郝磊的署名文章——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提升法学专业育人质量。

郝磊,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提升法学专业育人质量

法学院院长郝磊

在第三十九个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优秀教师的致信中从六个方面诠释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实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应该说,教育家精神的提炼与概括是对“四有好老师”的丰富和发展,无疑赋予了新时代人民教师崇高的使命,也对高等学校法学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3年2月,中办国办发布了《新时代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具有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而要培养造就更多的合格法治人才,需要每位教师切实弘扬教育家精神,结合法学学科特点,把握法学领域育人规律,从以下三个维度全方位推动育人质量提升。

一、强化思政育人,塑造学生的健全法律人格

合格的法科学生不仅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将小我融入大我,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而且要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始终胸怀爱国之心、报国之志,时时刻刻不忘造福国家和人民。不仅要有很高的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是非观念,自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而且要有良好的职业情操,坚守法治信仰和法治底线,恪守职业伦理和职业规范,自觉维护程序正义和社会公平。作为法学教师,要担负立德树人使命,必须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从我做起,自觉树立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坚守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保持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正人者必先正己,唯有自身深明大义、忠诚爱国,才能感染学生,使其永怀一颗赤诚的爱国心;唯有自身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才能引导学生嘉言懿行,涵养美好的道德情操;唯有自身以天下为己任,自觉传承人类文明成果和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悉心问道传道,才能以自身行动激励学生、影响学生,形塑学生优良的品格。在法学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法学教师首先要进行自我修炼,牢固树立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提升道德修为、自觉弘扬法律真理,然后在自树的基础上树人,引领法科学生志存高远,忠诚报国,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坚守法治信仰和职业操守,做德法兼修的合格法律人,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天津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优化专业育人,提升学生的综合业务素质

扎实的法学根底是法科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而扎实的法学根底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首先,法科学生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基础,系统全面地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一般原理和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当然,还应具备与法学相关的管理、经济、心理等学科的知识基础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其次,法科学生要系统全面地掌握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具体法律制度,为在实践中更好地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奠定坚实的基础。再次,法科学生要系统全面地掌握分析、研究、处理法律问题的理念和方法。正确的法律理念能够为分析、研究法律问题指明方向,而妥当的方法则为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有效的工具。

而要养成法科学生扎实的法学根底,自然离不开教师的教育和引导,要求每一位法学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切实担负“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使命。教师要发挥专业育人功能,自身必须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高超的育人本领、严谨的工作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教师来说,想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自己首先就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因此,要使学生成为专业基础扎实的法律人,法学教师自己先要成为具有深厚学养的“经师”。这就要求法学教师必须要具有勤学笃行、求实创新的躬耕态度,不断学习新知,把握前沿,形成自身系统的知识体系、开阔的学术视野。惟其如此,才能以“己之昭昭”使“人之昭昭”,引领学生深入法学的堂奥,为未来持守法度打下坚实根基。当然,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仅仅具有渊博的知识、专业的素养是不够的,还要具有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法学教师必须要掌握法学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结合法科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培养,既要做到有教无类,又要做到因材施教;要系统学习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开展法学教育的主要方法,增强育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育人的质量和水平。此外,教育是良心的事业和爱的艺术,这无疑对师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学生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法学教师必须富有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法学教师应当潜心育人,抵制各方面的诱惑,以育人作为第一要务,处理好主业与兼职的关系,心无旁骛地把心思扑在教书育人上;坚持“课比天大”,认真对待每一节课,在“教什么”“如何教”上反复思考,深入研究,不断提升课程质量和育人效果;法学教师要成为法科学生成长的引路人,甘作他们成长路上的人梯和铺路石,以热心、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引领他们到达法学的彼岸。

三、深化实践育人,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法科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系统全面地掌握部门法的制度、准确地把握分析与处理法律的理念和方法,而且要躬身实践,在具体案件中锤炼自己的能力。具体而言,除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能力,还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应当说,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是扎实法学根底的应然要求。这一点不仅是对法科学生的一般要求,而且也是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应当具备较强的实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正因如此,法学教师要自觉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通过实践训练不断提升法科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而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样需要法学教师具有育人智慧,其自身应该具有很强的实践育人能力。法学教师必须躬身实践,通过参与挂职锻炼、诉讼和仲裁实务、律师代理业务等方式积累实务经验,才能以自身的亲身经历和体验组织实践教学,使课堂变得丰富而生动,使学生切实增强实践能力。当然,要开展好实践教学,还需要教师掌握实践育人的技巧和方法,学会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并开展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同时,亦需要法学教师具有仁爱之心,富有奉献精神,愿意在实践教学用力用心,并能够与学生开展深入沟通交流,在引领学生投身法律实践中与学生共同成长。

总之,在法学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法学教师应当以教育家精神为指引,对法科学生进行思政引领、专业塑造和实践训练,注重德法兼修,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不断提升教学效果,确保“三全育人”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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